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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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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研究院)、部、所、中心: 根据《司法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的精神及我校科研工作安排,我校2006年度司法部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标准 (一)重点课题,资助不超过6万元;(二)一般课题,资助不超过4万元;(三)中青年课题,资助不超过4万元;(四)专项任务课题,无资助,经费自筹。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 (三)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四)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67年9月28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2)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中央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 四、通知发布 科研处将申报材料(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由科研秘书转发到教师信箱,该通知同时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司法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和《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五、材料要求 (一)《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1份(含原件)和电子版。 (二)每位申请者按要求提交一份学历、学位、职务证明。 (三)《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六、报送程序 (一)申请者10月25日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先不要装订、加印)和电子版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其中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科研处信箱。 (二)10月26日12:00以前科研秘书将全部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每项先报一套,学院路校区各研究单位先不提交纸质材料,但要将申报一览表发送到科研处信箱)。 (三)10月27日上午科研处负责加盖公章,下午返回各院复印。 (四)10月30日各院将全部原件和复印件报送科研处。 (五)10月31日由校科研处报送司法部。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谢红薇、曹伟峰 联系电话:58909104 电子信箱:xiehongwei@126.com
2006年10月7日 【附件】 3、申报一览表 4、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01年) 5、司法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2006-09-26) 注:附件材料可向张凤芹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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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bing 责任编辑:lib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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