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
质量保障
我们一直秉承“科学鉴定,公正服务”的宗旨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决定着司法鉴定必须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知识进行鉴定,为此我们每年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其次,我所鉴定团队由不同梯队的鉴定人员组成,80%以上的鉴定人具有本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再者,作为科研机构,开展大量的司法鉴定理论和实践科学研究,承担省部级等相关课题26项,都进一步保证我所司法鉴定结论准确、可靠。
司法鉴定的证据属性决定着司法鉴定必须中立、公正。首先,我所是独立于诉讼各方以及司法机关的机构,处于中立、公正的地位;其次,作为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对外承担司法鉴定工作,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不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再者,作为事业共同体,团队人员之间地位平等,互相监督,共同发展,都保证了鉴定的公正。
同时,为了保证鉴定质量和机构良好发展,我们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严格按照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于ISO/IEC17025:2005的国际标准)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建立标准化操作程序,保障鉴定质量。还专门成立综合部(包括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和客服部),有专职人员负责研究所实验室认可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监督和控制、投诉的受理、鉴定案件时限监控、鉴定文书出具后质量跟踪等工作。
2008年4月,我所已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和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是全国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的高校所属司法鉴定机构(三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