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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作者:司法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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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 鉴定意见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司法鉴定文书是鉴定 意见的书面载体,也是衡量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质量,经我局同意,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和鼎永泰克有限公司拟于近期开展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首届“鼎永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 二、组织单位: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办,鼎永泰克有限公司协办。 三、活动要求: (一)参评人员 列入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 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人、机构。其他鉴定人、机构也可自愿参加。 (二)参评方式 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鉴定人将拟参评文书提交给所在鉴定机构,由所在鉴定机构统一报名参加。每个鉴定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书一般不超过5篇。 (三)参评文书 业务范围: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 内容及格式:参评文书必须是在检案过程中实际制作的 文书,应当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7号)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通[2007]71号)的基本要求。文书内容必须客观、规范、真实,要求说明简要的案情和鉴定目的,有充足的证据(含照片)、必要的分析说明和明确的鉴定结论。涉及姓名、单位等保密事项的内容应当用“×”省略(如“张×、××单位等),包含面部等具有个人特征的照片应适当加以掩盖处理。邮寄纸张用A4大小,Email应附带WORD格式文本附件。 相关材料:为了使评审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案情,参评文 书应当附有该案件的相关判决书,无判决书的应当附有该案件的详细资料、相关办案经过等。 四、评选方案: (一)由业内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二)评选方式:评选采用匿名投票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初审,将初审后入围的文书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由评审委员会按名额确定获奖文书。 (三)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各奖励4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12名(各奖励500元);优秀奖25名(各奖励400元)。奖金总额4万元。 (四)时间安排:(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2008年5月底;(2)评审阶段:2008年6月底至8月底;(3)编写并出版《司法鉴定案例研究》:2008年8月底至10月底;(4)召开学术交流和颁奖大会:2008年11月。 五、评选结果的使用:获奖文书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获奖及入围的文书名单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获奖及入围文书将入编《司法鉴定案例研究》。 六、投稿方式: (一)邮寄: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100040。联系人:穆达文,电话:010-68633318。 (二)Email:fmedsci@yahoo.com.cn 投稿时请附投稿者所在鉴定机构名称、鉴定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邮寄投稿请在参评文书右上角标注业务范围分类,Email投稿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明:业务范围—单位名称或简称。 七、活动方式:在《法制日报》、《证据科学杂志》、中国证据科学网、中国司法鉴定网等媒体发布征文启事。 请各地予以支持,告知各司法鉴定机构。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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