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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间司法鉴定机构已达9家           ★★★ 【字体:
新疆民间司法鉴定机构已达9家
作者:傅翔龙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1    
        今年4月底,因交通意外而受伤的32岁的杨某从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拿到了伤残十级的司法鉴定。这个鉴定在之后的法律诉讼中得到了法院的采信,为杨某依法获得赔偿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司法机关的鉴定人将不能再从事社会服务,大量司法鉴定业务转由获得许可的社会性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为杨某出具鉴定的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就是这一新制度下催生的产物。

        自治区司法厅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长期以来,我国司法鉴定为司法公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有“鉴”不定、“证”出多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等等,使司法鉴定的社会信用越来越低。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司法鉴定向民间开放是大势所趋。新的司法鉴定管理决定,让当事人有了自主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力,更体现了司法公正性。

        自治区司法厅工作人员介绍,社会性司法鉴定所是独立的,为了生存,为了信誉,它必须公正。社会性司法鉴定机构做虚假鉴定若经查实,将被取消鉴定资格。

        据悉,截至今年5月,新疆首批获执业资格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已达9家,其中乌鲁木齐地区有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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