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司法鉴定新闻 | 图片中心 | 研究所信息 | 下载中心 | 专业服务 | 论坛 | 专家辅助人 | 留言板 | 法医学人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司法鉴定信息中心 >> 司法鉴定新闻 >> 新闻荟萃 >> 文章正文 |
|
|||||
| 新疆民间司法鉴定机构已达9家 | |||||
作者:傅翔龙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1 ![]() |
|||||
|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司法机关的鉴定人将不能再从事社会服务,大量司法鉴定业务转由获得许可的社会性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为杨某出具鉴定的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就是这一新制度下催生的产物。 自治区司法厅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长期以来,我国司法鉴定为司法公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有“鉴”不定、“证”出多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等等,使司法鉴定的社会信用越来越低。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健全,司法鉴定向民间开放是大势所趋。新的司法鉴定管理决定,让当事人有了自主选择鉴定机构的权力,更体现了司法公正性。 自治区司法厅工作人员介绍,社会性司法鉴定所是独立的,为了生存,为了信誉,它必须公正。社会性司法鉴定机构做虚假鉴定若经查实,将被取消鉴定资格。 据悉,截至今年5月,新疆首批获执业资格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已达9家,其中乌鲁木齐地区有4家。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站长: |